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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意华化工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2-17 阅读: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建设项目名称:5000/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2000/丙烯酸羟乙酯(丙烯酸羟丙酯)、10000/年聚醚多元醇项目;

2、建设单位:江苏意华化工有限公司;

3、行业类别: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4、项目性质:新建;

5、建设地点: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黄海三路;

6、投资总额:总投资为95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

7、职工人数:职工定员80人;

8、工作制度:建设项目拟采用四班三运转,全年预计工作300天,年生产运行7200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水环境影响

评价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的尾水,对小洋口近海海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区域整体水质仍可维持在三类水质标准之内,其影响程度尚可接受。

2、大气环境影响

评价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气净化装置正常运行下,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影响不明显,不会造成这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超标现象,环境功能的改变。

根据预测,项目非正常排放(废气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或达不到设计指标)时环氧乙烷、环氧丙烷会出现超空气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值参照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超标范围在化工园区内,无居民居住点。

3、声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建成后各主要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值叠加现状值后,厂界测点昼间夜间均达标,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值较小。对周围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

本项目聚醚多元醇生产压滤(主要成份为聚醚多元醇及硅酸镁)工序产生的滤渣外售再利用;高浓度废水(废气冷凝液、洗釜废水)、实验室产生的多余样品废液、废活性炭及污水处理污泥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送至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项目水洗水蒸发浓缩后的含甲苯和盐的残渣交有资质的单位精制甲苯和回收盐类物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建设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建设项目固废处置方式可行,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建设项目涉及各种原料,装置贮罐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属于重大危险源。建设项目最大可信灾害事故为贮罐突爆所造成的泄漏风险,最大风险值小于1.2×105/年,小于化工行业8.33×10-5/年。建设项目的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在最大可信事故下的泄漏影响分析表明,导致对生命危害的范围在100m半径内。建设项目与周边企业的安全距离为100m。建设项目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尽管最大可信灾害事故概率较小,但要制定预防与应急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措施。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采用蒸发浓缩-静置分层-气浮-活性炭吸附-SBR工艺在厂内处理后回收有用组分(甲苯、混合盐)后再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300m3事故池,当治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废水导入事故池,并停止生产。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甲苯废气经0低温乙二醇溶液三级冷冻系统回收后,不凝尾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后有15m烟囱排放;环氧乙烷、环氧丙烷废气采用0低温乙二醇溶液二级冷凝工艺处理后经15m烟囱排放。经处理后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污染。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产生的固体废物采用外售利用、委托如东大恒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置、水洗水蒸发浓缩后的含甲苯和盐的残渣交有资质单位回收有用组分等措施,确保固废妥善处理、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

  项目制定风险防范措施、风险管理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具体见环境影响报告书)。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位于江苏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符合江苏省如东县的规划,本项目在运营期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园区内平衡,经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均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质量的明显下降,本项目生产工艺较成熟、先进,产品质量较高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20081212009228可到环评单位索取环境影响评价简本或索取补充信息

环评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011105室。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范围为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工业、企业、政府部门等,调查的对象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工人、学生等。
    2
、公众意见范围

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施工和营运过程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是否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
   
2)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3)对项目的选址有何意见;
 
4)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5)对该项目建设和投产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6)因本项目建设和运行而造成的影响,你对建设单位的要求;
 
7)对本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8)与公众相关的其它问题

七、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如东县政府及如东县环保局、如东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出。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011105室。

邮编:210019

传真:025-85251757

联系人:曾苏

电子信箱:wujun6859@sina.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果对本建设项目存在任何建议或意见,请于200810120081130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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